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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凯时体育

发布日期:2016-12-20信息来源:清风扬帆网字号:[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3日至7月1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扬州市进行了巡视“回头看”。9月1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扬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及时部署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迅速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相关整改要求上来。市委常委会认为,省委巡视组坚持政治巡视的要求,聚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把脉会诊”精准到位、切中要害,开出的“药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在市第七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切实抓好巡视‛回头看’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
  二是逐项对照排查,层层落实责任。迅速成立了由市委书记谢正义任组长,两位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市委常委和副市长参加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功能区同步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及巡联办、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员组成专门推进落实工作班子,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责任清单》,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9大类问题及4个方面整改建议,细化分解为28条具体整改措施,列出42项责任清单,逐条逐项明确牵头市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成时间及工作要求。9月10日,市委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市各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功能区整改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部署安排,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整改落实。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等市领导就相关负责牵头的整改项目,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查找具体问题、具体表现,研究落实整改工作方案。10月份以后,市委办公室、市纪委及巡联办先后组织对全市整改工作进行三次督查。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召开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会,涉及整改工作的27名责任人汇报各项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逐一对照检查、逐条分析差距、逐项严明要求。整改工作台账汇集后组织进行逐项认真审核,对查找问题不清、不明,整改不到位的,要求相关单位进行“回炉”“返工”,确保42项整改问题件件达到整改销号的要求。对各县(市、区)问题排查梳理、整改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逐一进行过堂把关,并明确要求在年底前向市委报送整改落实工作报告。市委常委带队结合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对各地“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是认真办理信件,确保案结事了。收到省委巡视组信访交办件后,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市委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省委巡视组信访交办件任务分解部署会,对所有信访交办件逐件研究,责任到人。
  二、全市联动、逐条对照,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一)关于市委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领导仍需加强方面
  1、关于统筹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坚持把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与扬州改革发展实际紧密结合,市七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扬州,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主题和定位,组织市四套班子对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我市未来五年重点抓好的10件关系全局、影响长远的大事开展调研,提出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实施“12345”科技创新工程。大力推进基本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争创产业特色。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的实施意见》,实施基础设施、城乡统筹、民生建设、对外开放、现代农业等六大补短板重点工程。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成立扬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联盟”,设立2亿元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扩大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至1亿元,以股权投资方式,重点支持扬州市初创期科技企业。对2013年以来国家和省下发的普遍性降费15份文件进行梳理和排查,我市市级涉及取消、停征等收费项目共325项,均执行到位。组织县(市、区)、功能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主要负责人赴泰州、南通、绍兴和杭州等地学习考察,举办县(市、区)委书记工作讲坛,召开全市县域发展推进会,明确县(市、区)“4 3 2 x”(“4”就是扩大投资的重大产业项目、重大科技和转型升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生态建设项目;“3”就是围绕2018年省运会和省园博会在扬州举办,需要实施的重点城建板块、重点场馆和重要路段沿线环境整治、改造提升项目;“2”就是高新区和开发园区建设;“x”就是特色小镇、特色工作等)工作重点,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有针对性地推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二是坚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目标取向。加强全面小康进程监测分析,重点针对薄弱地区、薄弱人群补齐短板,努力实现“一块不落后”、“一个不掉队”的全面小康。突出村级扶贫,通过标准厂房、资源开发和结对帮扶等措施,确保到今年底沿河、沿江地区65个经济薄弱村村级集体收入分别达45万元、55万元以上。全面动员、一户一策,实施精准扶贫,加强扶贫信息系统建设,锁定“十三五”扶贫对象,力争2017年所有70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实现阶段性脱贫目标。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小城镇差别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新一轮农村公路提档改造,进一步做好河道清淤、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绿化和村民文体活动广场提档升级等工作。继续加大沿河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以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为抓手,促进沿河地区发展,挺起扬州绿色发展的脊梁。加快连淮扬镇铁路、扬宿高速、江广高速建设进度,全力做好京沪高速扩容改造、京沪高速南延和五峰山过江通道及西北绕城扩容工程前期工作。完善扬州泰州机场一类口岸配套工程,开辟新的国内和国际航线。加快扬州港“一港三区”建设。加快建设611省道、353省道扬州北外环线。更大力度推进沿江沿河和跨江融合发展,提升区域融合发展水平。综合施策提升外资外贸工作水平。①深化产业链招商,实施新一轮“530”招商行动计划,实施“510”并购重组计划。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将重大外资制造业项目、服务业项目(不含房地产)纳入市委、市政府重大产业项目考核体系。优化项目落地服务,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约谈式服务,建立外资项目落地真实性核查机制。②提升外贸总量,“一企一策”推进现有增量项目,跟踪服务减量项目,加大力度拓展“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提升外贸质态,搭建市级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进出口与跨境电商的优势叠加,加大出口品牌和基地培育力度。提升外贸服务,完善“扬州外贸商品展示交易平台”功能,用好外贸百强企业微信服务群,在金融、法律、展会、电商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即时、精准服务。落实小微企业信用统保政策,合理使用省级商务切块资金、进口贴息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对企业多渠道扩大进出口提供全方位支持。争取城乡居民收入达省均水平。把力争城乡居民收入达到省均水平列为市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十件大事之一,结合2017年民生工程1号文件的制定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推进各县(市、区)“4 3 2 x”工作的项目化、具体化,研究建立和完善市领导挂钩联系制度、重大项目督查专员制度,对重大项目建设月度评价末两位的县(市、区)要向市委常委会作专门汇报,推动加快提升县域经济发展质态,全力补齐县域经济发展的短板。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分析研判,对指标缺口比较大的地区加大督查推进力度,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努力提升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的位次。1-10月份,宝应、高邮、仪征三县(市)财政收入在全省排位均有较大幅度提升。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研究出台开发园区考核办法,促进各开发园区加快发展、争先进位。深化与上海产业对接,抢抓在上海举办“2016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2016产业合作对接会暨园区展”的契机,积极组织我市开发园区参展,进行宣传推介,商洽合作意向,力争项目签约落地。积极推进园区共建,积极推进宝应、高邮、仪征、江都、邗江与上海、苏南等省级经济开发区(企业)开展园区共建工作。
  2、关于提升党的执政骨干队伍能力素质不够有效的问题
  一是按照“好干部”标准和省委换届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配备,新一届县(市、区)党委班子63名成员主要是熟悉党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的干部,新进党委班子的10名成员都曾在基层一线工作。按照“政治素质过硬、驾驭全局能力强、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的标准选配县(市、区)党政正职。下一步将按照“五个迈上新台阶”要求,结合明年初的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重点选配熟悉现代产业发展、社会治理、新型城镇化等工作领域的干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专业化水平。
  二是加强和健全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各级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两年开展一次考核评比。着眼事业发展、组织需求以及个人成长需要,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深入开展培训需求调研。以“我是党课主讲人”为平台,定期组织市领导,县(市、区)、功能区党政正职和专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党校为培训干部上课,加大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的频次,提高干部培训的实用性和实效性。坚持“管培训”与“办培训”并重、教育培训干部与观察了解干部并重、提升党性修养与提升专业能力并重、课堂教学与多样化培训并重,“以点带面”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加大组织调训力度,在党校春秋季主体班、各类专题培训班中,增加县(市、区)干部的调训名额。实施乡镇党政正职轮训工程,今年10月底举办全市新任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班,明年将把乡镇党委书记轮训一遍。
  三是按照“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在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一线干出实绩的干部。通过换届,6个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80%以上具有经济管理、金融创新、社会治理、城建规划等专业背景。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调研式考察,深入了解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驾驭经济工作、城建工作的能力,注重把熟悉经济、城建工作的干部充实到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同时,加大对敢于担当、勇于改革、善于攻坚克难干部的选拔力度。采取送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干部清华、北大、中直机关党校等高校培训学习的力度,先后组织了两期重大项目建设管理高层次培训班,拓宽干部视野,提高综合思维能力和专业化操作的本领。
  3、关于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两创”工作推进计划》《特色产业“五个一”综合培育》《加快建设区域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市政府关于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扬州市区创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扬州市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扬州市区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实施《扬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三年(2016—2018年)行动计划》。新开工建设科技综合体和众创空间106.4万平米,综合体新入驻企业235家;建成众创空间58家,在孵企业218家,获批国家级和省级众创空间数达6家、14家;组织三批200多家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有31家企业入围公示;今年已新增省级“两站三中心”23家,促成校企达成产学研合作项目437项;向146家企业发放科技贷款4.78亿元,11月初创新券发放到位。制定小微企业三年跃升计划,构建有利于小微企业成长升级的长效机制;支持小微企业名录库建设,搭建小微企业网上服务平台;由市政府督查室、政府办服务业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督查,推进证照联动监管平台建设;梳理全市的楼宇资源及相关扶持政策,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创业就业民本工程”“创业带动就业行动计划”“创业富民工程”等系列主题活动。积极推行“1 x”培训模式,切实提高创业培训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城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加快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基层公共创业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园区等推广应用和示范工程,促进商业综合体等新商业业态发展。以扬州“三把刀”服务创新国家试点为引领,促进扬州传统生活服务业规范化、特色化发展,推动扬州“老字号”、特色品牌创新发展。积极推进“1 n”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创业创新资源和服务共享。设立1亿元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政府天使投资基金,全面推开应急资金、苏微贷、集群贷、扬科贷等创新创业金融支持。
  二是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服务发展创活力 履职尽责做贡献”大讨论活动。在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一次学习讨论和专题党课。进一步完善“6 1”人才政策体系,发挥好政府主导天使(人才)基金的作用,扩大“绿扬金凤计划”领军人才资助规模,完善“英才培育计划”项目化培养模式,集聚创新人才、激发创新活力。市纪委会同市优化办,进一步加大对落实服务企业“2号文件”的监督检查。完善服务重点企业工作群,定期整理公布企业提出问题的办结情况,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办理效果。严格执行《关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的办法》,将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列入党委(党组)“一报告两评议”范围,今年组织对54家市级机关部门和6个县(市、区)进行测评。认真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和省委《关于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的办法》,研究制定的我市《关于推动干部为官有为的激励保障容错办法》将于近期出台,对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及时进行调整,疏通干部“下”的渠道。进一步加大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力度,干事但不干净的要处理,干净但不干事的也要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关于党建工作新格局尚未全面形成方面
  4、关于以党建导向为引领的政绩考评体系不完备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将党建工作和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考核,研究制定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把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县(市、区)党政正职考核,指标权重达17.5%;功能区党政班子考核办法中,“党建和组织工作”权重10%;市级机关绩效管理和综合考评办法中,“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考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权重合计占32.7%。对选人用人出现违规行为的、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印发县(市、区)及功能区党建工作项目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党建工作创新工程”“党建及组织工作”“县(市、区)委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等进行细化量化考核。进一步强化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突出抓党建责任清单的比分权重,健全考核的督查问责机制,对各地各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抓得不紧而出了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年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强化对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考核。坚持开展好“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工作,推动基层党建“书记抓、抓书记”成为常态。组织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开展专项党建工作述职,并将测评结果和民主评议结果纳入党政正职考核体系。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紧密挂钩,进一步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责任。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考核评优中的导向作用,把党建工作抓得紧、抓得实、第一责任履行到位,作为市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评优的先决条件、重要依据。组织对各县(市、区)党委进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同时,将党建工作作为与县(市、区)委书记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深化政治巡察。聚焦从严治党,紧盯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强化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追责问责。
  二是严格执行市委“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坚持把落实党建责任作为首要之责,认真制定并严格实施各级党委书记抓党建年度工作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各单位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书面向市委报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制度;市委常委会年底专题听取各县(市、区)、功能区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并组织评议。市委常委会、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每季度听取县(市、区)委书记、部门党组书记履行“两个责任”汇报,年度内实现县(市、区)、功能区和主要部门全覆盖,不断增强党建责任意识。
  四是出台《关于完善县(市、区)委书记、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关于完善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和具体任务,切实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继续坚持开展“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工作,进一步明确专项述职、民主评议、考核考评的程序和要求,继续将县乡村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测评结果和民主评议结果分别纳入三级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考核体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市委常委和县(市、区)、乡镇党委主要领导深入基层开展党建工作专题调研,总结发现基层党建的新特点、新经验、新做法,总结一批有效做法在全市推介、推广,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水平。
  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仍未抓严抓实的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党的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解决“空白”“空转”问题。出台加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专项资金。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施登记申报、年检必检、引导建立制度,推动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有效覆盖。把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作为工作重点。出台社会组织发展党员的规范意见,在非公企业党组织中狠抓党员业主、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指导员、“蓝领”党员等“四支队伍”的建设。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的领导。建立“两新”组织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市委“两新工委”直接抓两新组织党建的工作机制,重点选取一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实行市委两新工委和属地党(工)委双重管理。
  二是持续抓好全市101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用好市财政安排的1亿元专项资金。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到经济薄弱村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二是出台《市区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给市区每个社区党组织每年20万元的为民服务专项资金。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抓好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素质。出台《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引导大学生村官参与村级组织建设。加强村级和社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党务公开等制度规定。
  三是按照市委关于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8个方面26条意见,组织开展督查,推动各地抓好落实。按照中组部七项重点任务的要求,认真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代表和党员违法违纪未处理情况排查、党费收缴情况检查等工作,推动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按照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村级组织机构设置、村级干部管理、事务管理、“三资”管理、阵地建设、达标创建等六个方面的工作,积极运用相关经验成果,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着力提升软弱后进村整顿水平,每年按不低于5%的比例开展循环整顿,实现精准扶贫、整体提升。以支部为单位全面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群,确保所有党员在群、在线、在组织。
  四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全市党员“统一活动日”“我是党课主讲人”等活动,针对流动党员学习教育问题创新“3 ”学习法,促使基层党员学政策、懂规矩、守纪律。加强对“九严禁”纪律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中央有关反面典型的通报精神。在镇村党组织换届工作中,下发专门意见进行规范,市委组织部多次督查推进,各地利用广播、手机短信、党建网站、远程网络等载体加强宣传教育。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通过镇村干部联系挂钩、“参会通知书面送达、统一回执”等办法,确保乡镇党委换届召开的党员代表大会到会率达90%以上。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起,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不断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抓好按期换届、党费管理、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的落实,开展“合格党员具体标准”大讨论,推动广大党员更好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利。
  6、关于反腐倡廉制度“笼子”仍未扎紧扎密的问题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系统性、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的目标,针对腐败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制定出台《扬州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三直接”第四个十大环节操作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反腐倡廉重点制度35项。坚持常态化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市级层面组织专家对16个单位21项制度开展了常规廉评,制度廉评qq群对7项制度进行了廉评。市纪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办构建了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三位一体的“三性”联审机制,推进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廉评工作的全覆盖。积极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向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政法等党委综合部门延伸,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两个责任”提供坚强的保障。加大对党政正职“三责联审”力度。每年安排不少于10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三责联审”。加强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按照“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究”的标准,推行绩效联审,实施离任即审、敏感部门届中抽审,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用权行为的监督。
  二是对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立项已决的1000万元以上国有资金投资的重大投资项目预决算工作开展立项监察。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落实。全面实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电子招投标,将招投标电子化系统与权力阳光运行和市纪委监察平台数据自动对接,实施动态监管,确保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电子化招标率100%。严格实施国有投资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确保项目和地点(市域)“两个全覆盖”。强化和规范国有资产转让相关政策和程序。对国有企业产权状况实施高效、实时动态监管,全程监管国资评估过程,要求国有资产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转让。制定并出台《扬州市市属企业资产出售、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改革的规范管理和全过程监督,规范企业改制程序,严格审计评估、产权转让等关键环节的制度执行。认真执行规范招商引资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意见,进一步转变招商引资方式,强化境外招商活动管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节俭务实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认真执行公务、商务接待,因公临时出国和出差经费管理等“三直接”环节操作规范,招商每个环节的经费开支做到事前提交预算,事中严格控制,按开支标准核销。强化功能区融资平台资金预算管理。加强功能区重点工程概算、决算审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加强对功能区融资平台公司的审计审查,加大审计抽查力度。继续完善考核管理机制,综合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上级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各融资平台政府债务余额的限额管理。加强平台公司债务监管,优化平台公司债务结构,对一些期限短、利率高的存量债务进行债务置换,督促各平台公司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市纪委加大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三直接”相关制度,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三直接”实行常态化督查,围绕人、财、权,强化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严格监督、严肃问责、严查违纪行为,切实预防和减小廉政风险。
  四是坚持和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制度。坚持以上率下,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市领导督查考评全覆盖。结合“两个责任”季度汇报、一把手汇报、作风建设专项检查等工作,对清单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加大考核力度,健全“两个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坚持和完善“两个责任”季度汇报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抓早抓小,不断加大整改落实的力度。把“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列为巡察的重要内容。抓好《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一律严肃追究并通报曝光。
  五是对省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按照管理程序,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查核实、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督促推进县(市、区)执纪审查工作。今年全市共办理“两规”案件11件,所有县(市、区)均有“两规”案件。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制定《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函询暂行办法》。办法出台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党员干部234人次,对15名县处级、113名乡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要求落到实处。给予党政纪轻处分495人,党政纪重处分204人,轻处分占比达70.8%。
  六是严肃查处一批党员领导干部为亲属谋利典型案件。财政部门开展账户专项清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账户管理。市财政局、市人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市直机关(参公)及全额事业单位账户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严格贯彻执行党纪条规。加大此类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起、通报一批,震慑一片。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与企业经营者的来往行为,探索制定相应的监督制度,严明《准则》和《处分条例》要求和规定,划清纪律红线和底线,倡导“亲”“清”政商关系;同时,强化对领导干部尤其是重要岗位和重点领域部门的领导干部的监督,并加大对官商勾结谋利等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政商关系的变质、变味和变性,构建和谐政商关系。按照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探索建立关键岗位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备案管理制度,严禁从事与其管辖业务相关的盈利性活动。结合年底“两学一做”四套班子民主生活会,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上述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把问题说清楚、整改到位。
  七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清理,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执法资格。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通过“扬州企业服务网”,为涉企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构建新载体,将涉企行政权力清单、权力依据、办理部门、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期限以及涉企行政收费、行政服务、工作职责、行政执法检查、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人员信息等事项在“中国扬州”门户网站、“扬州企业服务网”进行全面公开,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为抓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案件的办案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出台《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通报制度》,对审查结果进行“指名道姓”通报。督促承担公共服务、拥有执法监督权的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继续加大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管,加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执法监督、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的明察暗访力度。协调发挥机关作风监督员、党风政风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不断拓宽社会监督的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快查快结,问题属实的,严肃追究、通报曝光。进一步加大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以查促纠、以查促建,同时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及财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小官巨贪”案件。先后查处江都区滨江新城管委会会计、高邮市农委现金会计、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源会计管理服务中心现金会计等小官巨贪典型案件。
  八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加强处置,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民间投融资机构违规借贷、非法集资问题,并专题召开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会议,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及2016年工作行动计划,明确了宣传教育、监测排查、风险处置、日常管理等方面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严格贯彻执行党纪条规,加大对党员干部违规借贷、非法集资等扰乱金融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纪检监察机构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衔接机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形成有力震慑。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未能充分显现方面
  7、关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够严明的问题
  一是市委常委会、市委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的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扬州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做到中央、省委有要求的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不允许的坚决不做。二是强化规矩意识,提高党性修养。认真组织《党章》和《准则》《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培训,引导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党章意识,时刻绷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根弦。截至目前,已组织《准则》《条例》解读100余场,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三是强化督查,确保上级工作精神落实到位。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督查,对存在问题定期通报,实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强化对市委市政府服务民生1号文件、服务企业2号文件等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促进贯彻落实。
  二是制定出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要职责、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将舆论主阵地建设和传播正能量要求纳入考核,狠抓落实。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舆论管理和新闻报道“回头看”制度,保障新闻宣传工作中导向问题的及时发现处置。在全市新闻从业人员中开展党的政治理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从业道德等内容的培训,深入开展大讨论,增强新闻从业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引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发展成就来组织策划,着力深入基层挖掘重大主题在基层的创新实践和鲜活经验,切实增强重点主题报道的鲜活性。成立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筹建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成立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小组和重大事项舆情评估工作小组,健全网络舆情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属地网站管理,加大网信工作保障力度,提升干部队伍网络媒介素养。对个别在网络平台发表不负责任言论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党组织领导责任。
  三是细化重大活动管理环节操作规范程序,出台《扬州市重大活动管理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对重大活动实施“严格界定、举办报告、归口把关、分级管理”。明确市节庆办对由社会组织主办、一些部门和单位参与支持的公共活动进行严格把关。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要求各地各单位把执行政治纪律情况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并出台了《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意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委常委带头制定和落实自学计划,参加学习讨论。市、县组织部门结合日常考察、“阳光100”谈心谈话等工作,定期了解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情况,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关爱提醒,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干部从严查处。结合“两学一做”有关问题整改,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党性提升行动、作风强化行动、关爱社会行动“三大行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找准问题、抓好整改。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健全与干部谈心谈话常态机制,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治担当。严肃处理“扬州炒饭”事件,市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个环节排查不严不实问题,认真汲取教训,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严肃处理事件相关责任人,并向省委作专门报告。
  四是坚持每年组织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且按照10%的比例进行了抽查核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逐步提高抽查比例,对拟提拔人选、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进行核查。认真执行干部选任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坚决防止违规用人行为发生。对不遵守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8、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重实绩、重民意、重基层的导向,坚持从基层一线发现干部,凭实绩、听民意使用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制定了更加具体化的“1 n”(1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n是涵盖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五个环节的实施办法)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坚持“因人定岗、人岗相适、优势互补”原则,扎实开展后备干部实践锻炼,近1年选调10人到信访一线、40人到基层一线、34人到项目一线挂职锻炼。把政治标准放在首要位置,大力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干部。继续树立敢于担当、崇尚实干、群众公认、重视基层的导向,选拔一批在经济发展、维护稳定一线干出实绩的干部。统筹用好各类干部资源,持续提升干部选任工作的精准性。
  二是严格规范干部选任流程。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扬州市市管干部任免操作规程》,细化完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等各环节流程,坚决做到“四先四后四严”, 着力提高干部选任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对人事方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沟通,决不搞临时动议、突击提拔。扎实开展干部选任全程记实工作。对每一名拟提拔干部均形成《干部考察纪实手册》,详细记录干部选任的每一环节每一步骤,确保干部选任信息全面记录、全程留痕。对个别单位存在的违规突击提拔干部问题及时叫停并进行了整改。
  三是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四先四后四严”要求,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的“1 n”制度体系,在严把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措施,构建选人用人“防火墙”。认真贯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今年县、乡党委换届期间,先后对县、乡两级所有提名人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核查、干部档案进行了审核、党风廉政情况征求了纪检机关意见、举报件进行了查核,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的问题。按照干部选任“全程纪实”的规定,严把审核关,强化“带病提拔”倒查问责,需追究责任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
  四是定期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通过日常研判、年度研判、届中研判、换届研判等方式,全面掌握干部履职情况,通盘考虑各个岗位干部的进退留转。今年以来,结合换届,对机关部门正职配备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部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正职进行调整。继续结合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干部谈心谈话和年度考核,全方位了解领导班子的运行质态和领导干部的履职表现,对各个部门领导干部的工作状态作出客观评价,有空缺岗位的尽快提出建议人选配备方案,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五是修订完善《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坚持每月初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市四套班子月度重点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市四套班子集体调研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大工作推进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坚持重大决策讨论全程留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10月29日市委常委会、10月31日市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确保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建立谈心谈话层级制度,分管领导、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市委书记分层次谈心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六是组织市四套班子领导牵头就党代会确定的十件大事进行调研,提出实施方案。市委常委会已先后对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江广融合区发展和推进省运会、园博会进行集体调研。正在拟定的2017年民生“1号文件”力求做到最大限度反映民意、体现民声,实现从“我想为百姓做什么就做什么”到“百姓要我做什么就做什么”施政理念的转变。责成相关部门对明月湖周边区域提出整体改善提升方案,完善体育公园体育场等设施的运营环境,提高对市民的开放性和运营效率。高度重视做好政府决策的第三方评估工作。目前,市政府研究室、扬州大学、市委党校、市社科联、市发改委等单位正联合开展对《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中心建设的意见》的第三方评估。稳步推进新型智库建设。特别是借助驻扬高校的人力和科研资源,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9、关于反“四风”改作风缺乏狠劲和韧劲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继续坚持执行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和“三下三联三交”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推动各级干部真正深入基层一线,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和举报的方式。每逢重大节日,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相关纪律要求和电话、微信、网站等多种举报方式,方便群众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进一步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力度。以重大节日为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查纠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购物卡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作风建设的力度贯穿全年,发现问题快查快结。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共组织明察暗访200余次,发送廉政短信11000多条,市纪委通报各类典型案例7批30起。进一步加大问责的力度。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作为问责的重点,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公开通报曝光。
  二是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性。招商引资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要求,一律不入住豪华酒店、布置豪华会场、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加大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招商引资活动铺张浪费、缺乏实效、弄虚作假等问题;加强对招商成果的督查,对招商活动中达成的共识、签约项目建立台帐追踪体系,纳入专题招商活动项目库管理,每月滚动推进一次。全力提升重大项目建设效益。认真落实“服务百强重点企业”结对服务制度,为项目建设提供全流程、贴身式咨询服务。积极组织重大项目单位申报扶持资金和专项资金,2016年18个服务业重大项目列入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争取中央预算内41个项目共3.7亿元,专项建设基金2批次17个项目共14.1亿元;获批6家省级工程中心(实验室)。开展骨干企业培育,组织江苏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扬州宏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申报省“百千万”工程第一批重点企业。组织开展2016年度市级服务业创新团队评审工作,9个团队被认定为“服务业创新团队”。严格执行关于会议、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控制文件数量,近3个月发文数量同比减少6份。提高文件质量,正在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文件审核把关的通知》,待征求意见后,年底前下发。进一步开展简报清理。
  三是着力优化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和“三下三联三交”、党组织和党员“统一活动日”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常下基层、真下基层。持续推进机关党员进社区活动,拓宽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平台。近两年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为基层兴办实事项目1200多个,解决群众实际困难4500多件。对政府投的重大民生工程、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完成情况实现月度公示制度,主动让群众“评头论足”、接受老百姓的监督。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采取“众群工作法”,先后建立“重大项目建设”、“百强企业服务”、“公园体系建设”等微信工作群,第一时间回应服务对象呼声诉求,发扬“马上就办”作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严肃查处“四风”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四是切实抓好民生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到11月底,2016年185件民生实事项目共申报完成121项,其余64件正在推进中。明确完不成民生1号文件任务的地方、部门主要领导要通过报纸、电视向全市人民公开检讨。实施精准扶贫。汇编全市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手册,组织县市区开展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互学互比互查”活动;制定低收入农户创业扶持和就业培训方案,下发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扶持引导资金;组织开展“10.17”国家扶贫日宣传活动,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55户,累计完成渔民上岸安居1178户。认真组织制定2017年民生1号文件,力争2017年所有70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实现阶段性脱贫目标。做好稳定就业工作,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两大计划”,大力推行“1 x”培训模式,确保城镇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全面排查涉及民生和社会关注的突出信访问题,落实领导包案化解,明确市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13件突出信访问题。加大跟踪督查,推动突出信访问题化解。进一步深化农村“六民”大监督机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今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6起,分5批次进行了通报。加强环保专项监察,严肃查处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的信访件,问责43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诫勉谈话6人,约谈12人。
  五是责成市人社局抓好有关津贴补贴等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上轮巡视指出的问题,开展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自定奖金和补贴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并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功能区管委会机关工资福利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形成专题报告。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公务员津贴补贴、奖金发放管理以及国家、省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中纪发〔2012〕4号和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第31号文件精神。督促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公务员规范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规定进行整改。要求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加大对预算外收入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审计部门在开展各类审计时,将发放津补贴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机关。市纪委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发放津补贴等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作为“两个责任”季度汇报、“一把手”汇报、作风建设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快查快结,严肃追责,通报曝光。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问题。对市城管局公款旅游问题,给予直接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作职务调整;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有关人员分别予以党政纪处分或诫勉谈话;对江都区三元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宝应曹甸镇截留农村秸秆还田补助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整改。并以典型案例为戒,对虚报造假、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公款旅游以及挪用截留涉农惠农资金等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动辄则咎,“一案双查”,发现一个、查处一起、通报一批、问责一片,努力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是建立健全台账资料。对各单位办公用房分布平面示意图、每间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办公室使用面积、使用人(领导干部、处室)、使用人数等归档造册。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已对市级机关近40家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了现场实地测量;联合市国资委共同对部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市、区)也抽派多个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所属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办公用房进行全面督查。推进超标办公用房迅速整改。对巡视“回头看”发现的市环保局、江都区水务局等单位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再次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抽查。及时跟进检查新调整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动上门了解市管处级领导干部调整后的办公用房情况,防止出现新的超标问题。把好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关。在审批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作中,严把办公用房总面积、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装修费用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批。装修完工后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门验收,擅自更改装修方案、出现违规问题的,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是出台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截止9月底,省、市两级降成本文件的实施已直接降低企业成本77.2(含出口退税30.4)亿元。围绕落实相关降成本工作的进展、存在的问题等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部门将各级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降成本、去杠杆等一系列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重点企业、广大中小微企业应知尽知。对市级层面出台的汽车、机械、软件、技改、节能等产业专项政策进行梳理,确保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让企业应享尽享。严格督查中央关于行政机关简政放权相关文件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对违反中央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违规增加企业负担、乱收费,直接和变相收费等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切实保障中央政策方针和市委“2号文件”落到实处。继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督查。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检查基层执法单位400多个(次)。分类清理、规范行业收费行为,财政部门加强涉企收费项目监管,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中向企业和县(市、区)收费的项目和票据。从2016年起,市财政局对市公安局正式实行“收支脱钩、全额保障”,市区公安机关在部门预算中停止编制涉企收费预算。取消新建小区一次性环卫服务交接费、扩大范围收取易地建设费和退休人员代管服务费等三个自立项目收费。年内更新并公示、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继续加大对农村基层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督促农工办、农委、农机局等涉农部门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八是督促商务局等主管部门,对各大商场、超市发放的电子购物卡和礼品进行监管,结合重大节日,每年组织2-3次专项检查。将不能收受电子红包、电子购物卡、礼品卡等纪律要求作为廉政短信的重要内容,每个重大节日前发送给党员领导干部,不断重申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党风政风监察员、新闻媒体等到农家乐项目、乡镇机关食堂等地实地检查。定期到地税部门调取相关单位的餐饮发票,拓宽线索范围。对“四风”问题变异,出现的新情况加以研判,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大节日前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相关纪律要求,公布电话、网站、微信等举报方式,方便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落实《扬州市重大活动管理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对重大活动实施“严格界定、举办报告、归口把关、分级管理”的操作规范,目前已初见成效。积极准备开展全市重大活动操作规范的专项督查。督查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三直接”操作规范中有关公务接待、商务接待、重大活动管理等规范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努力提高公益性建设项目利用率。已对2016年立项的1000万元以上城建重大项目围绕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及预期绩效进行了调查摸底,开展公益性项目绩效预评估,弄清公益性项目的使用现状,区分不同领域的公益性项目,从市民群众的需要出发,采取有偿无偿、区别不同时间、根据不同群体等方式,实行多形式利用,满足市民群众诉求;加强公益性项目管理,明确归口单位,落实专人负责,突出便民、有效、完好,方便市民群众使用。
  九是加快市级机关公务车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目前正在落实运行经费,调集的公务用车、招录的驾驶员全部由中心统一管理。出台了《扬州市市级机关公务车服务中心管理规定》,规范车辆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管理、奖惩管理、财务管理。加强保留车辆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市级机关公务车服务中心,采用“1个平台、4个分中心、26个派驻点”的构架,具体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工作。推进公务用车信息化系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于年底前建立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有效降低公车运行成本。强化标识化管理。对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喷涂或张贴标识,并统一车牌号段,便于社会监督。完成取消车辆处置工作。8月底,市级机关及各县(市、区)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工作已全部结束。全市共处置取消的公务用车2544辆,其中公开拍卖1784辆,解体报废606辆,调剂划拨101辆,解封53辆。督促完成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目前,据市人社局统计,市级机关大部分单位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已结束,只有个别单位驾驶员安置工作还在进行中,各县(市、区)司勤人员也已基本安置到位。下一步将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完成剩余驾驶员安置工作。做好车改后费用控制。配合市财政局对公务用车平台的经费进行预算,严格控制相关经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凯时体育的联系方式:中共扬州市委巡察办,电话:0514-82791160;邮政信箱: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邮编:225002(信封请注明:对扬州市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qingfengyz@126.com。


  中共扬州市委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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